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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工廈單位未獲提供轉讓契 錢大康夫婦入稟

【明報專訊】浸會大學前校長錢大康和妻子翁靄雯今年9月21日與一間公司達成買賣協議,以800萬元購入工廈單位,惟賣方3日後稱不會給予證明土地業權的轉讓契。錢大康和翁靄雯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總祥有限公司提供轉讓契,否則二人無責任完成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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