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昨日用了20分鐘,通過修改財會及轄下工務和人事編制小組的《會議程序》,並以不記名舉手通過。有關修改包括:不容許議員在會上提出以往被認為是泛民拉布工具、俗稱「37A」的臨時動議、財會主席有權就議程項目設時限等。建制派「副班長」、民建聯陳克勤稱該黨支持修改,強調要立此存照,每一分毫的公帑「(議員)都睇得好緊」,籲政府不要以為修改《會議程序》後,立法會會淪為「提款機」。 相關字詞﹕劉慧卿 陳振英 財委會會議程序 區議會 民政事務局 立法會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