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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局稱丁權帶歧視否仍合憲 終院押後判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前年裁定新界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在政府土地申建丁屋違憲,上訴庭今年初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司法覆核申請人郭卓堅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昨日續審。新界鄉議局一方稱,丁權在1990年代受認可,屬傳統權益,亦符合《中英聯合聲明》的延續性,故丁屋政策不論是否帶歧視性,亦屬合法合憲。5名主審法官聽取陳辭後,擇日頒布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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