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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擅取麻將證物 控方:警長認不需交代 同袍指證曾稱「100蚊買咗佢」「返去有麻將打」

【明報專訊】大埔警區一名34歲警長涉嫌在冚賭檔行動期間,取走作為證物的麻將,遭同袍舉報,涉事警長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一名參與行動的警員供稱,當時看到警長拾起兩副麻將,並向賭檔的負責人說「100蚊同你買咗佢」,其間曾向該負責人單眼,負責人遂回覆:「阿Sir你攞去啦。」控方開案陳辭則表示,有警員稱聽到警長取麻將時曾說「返去有麻將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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