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囚者吳偉豪在去年疫情期間,因憂慮懲教署派發的中國製「聖光」口罩品質,將口罩交給公務探訪他的時任元朗區議員方浩軒(圖),二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觀塘裁判法院昨裁定該罪不成立,惟吳確實將口罩交給方浩軒,被裁定「企圖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判囚8周。 相關字詞﹕方浩軒 監獄條例 口罩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