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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爭議題材、做民調 製作人員須上報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鼓勵製作人員利用「上報」機制,在編輯會議機制「必須上報項目」包括:涉一個中國原則、外交事務或可能涉及外交政策層面的外交關係敏感事項;憲制秩序;國家安全及嚴重的公共秩序事項。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稱,此舉令節目製作者凡事「上報」,浪費大量行政時間,令機構無效率,節目難緊貼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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