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倉務員兩年內多次強姦其同居女友的女兒,奪去少女貞操,又趁少女熟睡時用手機拍攝她的私處和胸部,並不時體罰少女。案件經審訊後,倉務員早前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昨日在高院被判囚10年。高院暫委法官黎婉姬判刑時斥責被告擔任繼父角色,有責任保護事主,卻為一己私慾侵犯她,嚴重違反誠信,又透過體罰令對方畏懼,屈服於其淫威下不知如何反抗。 相關字詞﹕繼女 高等法院 強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