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稅務局上周一修訂稅務指南,任何慈善團體倘從事、支持或推廣「不利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將會被撤銷免稅慈善團體資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表示,今次修訂是要令相關指引更清晰,「無理由『好心做壞事』,我畀錢你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