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持有壹傳媒約71%股權的黎智英,今年5月被保安局凍結財產,包括所持股份的投票權。他早前向高等法院興訟,要求行使股份投票權。法官昨頒判辭,表示《港區國安法》禁止「處理」涉案財產的意思,包括凍結股份投票權,裁定黎智英在法律詮釋議題上敗訴。至於黎智英要求行使股份投票權,讓壹傳媒順利清盤,法官表示將無限期押後申請,建議黎向保安局長申請許可,一旦雙方有分歧才尋求法庭指示。 相關字詞﹕保安局 壹傳媒 凍結黎智英財產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