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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管有炸藥 兩中學生一罪成

【明報專訊】前年11月,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涉在校內保管含烈性炸藥TATP粉末,其間疑向教師透露化學品「幾好玩」,校方遂報警。兩男生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一名中六生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罪成,法官斥他「絕對不是為了學習而進行實驗,只是年少輕狂」,下令將他還押至9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至於中四生管有爆炸品罪名不成立,並兼得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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