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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踢子虐兒 官准守行為

【明報專訊】去年網上流傳一條虐兒片段,一名男子不斷指罵及腳踢男童,更大聲指罵他「垃圾」、「搞搞震」,一名警員其後被捕,被控一項蓄意襲擊令兒童蒙受傷害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解釋被告與男童關係改善,態度有轉變,現時相處融洽,男童母親亦不再追究。主任裁判官一度質疑,證物顯示暴力程度頗高,形容被告當時完全失控,惟顧及男童及男童母親意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3年,另須支付堂費1000元,及繼續接受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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