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埔警署去年4月凌晨遭投擲汽油彈,警署車閘及外牆被火熏黑,3名同校中學生被控有意圖而縱火等罪,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表證成立,3名被告不會作供或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9月25日結案陳辭,被告其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相關字詞﹕表證成立 有意圖而傷人罪 汽油彈 大埔警署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