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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學生涉大埔警署縱火 官質疑檢控未全符控罪元素 控方續告

【明報專訊】大埔警署去年4月凌晨遭人投擲汽油彈,警署車閘及外牆被火熏黑,3名同校中學生被捕,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兩名18歲學生本打算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罪及襲警罪,法官林偉權質疑控方檢控基礎缺乏「罔顧警員生命」的控罪元素,稱片段顯示燃燒物在原點燃燒,距離火點頗遠的警員「不慌不忙」上前觀看,質疑「對他人身風險損害何在?」控方一度想改為「罔顧警署內所有警員生命」,法官質疑「令人費解」及「不可取」。控方最終堅持以原有基礎檢控,辯方遂改稱擬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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