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五旬無業婦涉向入境處、房屋署及社署的人員提供共超過3000元,以處理其兒子身分證申請及加快其公屋申請,被廉政公署起訴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她承認所有控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相關字詞﹕社署 房屋署 入境處 西九龍裁判法院 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