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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動物可囚3年 研究:嚴重個案平均囚兩月 有20死案例判社服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與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愛協)分析2013至2019年的335宗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發現大多數被起訴的案件涉及主動虐待,對動物造成創傷性身體傷害,其中30%案件的動物死亡;其次是疏忽,主要涉動物被遺棄在私人處所,不獲糧水,27%案件的動物死亡。即使虐待動物最高可判囚3年,分析顯示嚴重案件平均只判囚兩個月,有涉及動物收容所的個案有20隻動物死亡,涉案者只被判社會服務令和罰款。研究團隊建議訂立量刑指引,並針對動物收容所等訂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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