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11月10日有網民號召全港「八區開花」,在旺角有4人被捕,其中一名58歲售貨員的暴動和襲警罪早前被裁定罪脫,一名地盤工人及港大學生被判非法集結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各判囚3個月;一名男商人涉用磚襲擊警車,早前認刑事損壞及拒捕兩罪,判囚10個月。法官寄語首被告及次被告能夠「經一事,長一智,服畢刑期後,砥礪前行」。 相關字詞﹕非法集結 襲警罪 暴動罪 八區開花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