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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監票人自願離開 裁定李予信妥為當選

【明報專訊】前年區議會選舉落選東區錦屏的民建聯洪志傑,早前提出選舉呈請,質疑點票過程有重大不當,要求法庭裁定勝出的李予信非妥為當選。高院法官周家明昨頒判辭,稱監票人自願離開,亦未向職員表明身分要留下,法官不接受呈請方所指監票人遭拒絕進入票站67分鐘的說法,裁定洪志傑選舉呈請敗訴,李予信是妥為當選,洪需為答辯人繳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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