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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生體育課長跑猝死 裁死於自然 母不滿裁決指校方無道歉 陪審團倡罰未依指引學校

【明報專訊】中四男學生前年上體育課長跑時不適暈倒,經搶救後不治,死因研訊昨踏入第5天,3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近兩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亡原因為淋巴細胞性心肌炎,並提出4項只針對教育局的建議,包括制定罰則懲罰沒依足指引的學校。死者母親在庭外稱不滿裁決,並哭訴校方未曾道歉;涉事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長馬玉娟在庭外無回應傳媒提問,校方其後發聲明深切慰問家屬,稱會積極配合陪審團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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