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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查鄒幸彤收3000元 付款者:屬稿費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去信支聯會要求提交多項資料,當中提及副主席鄒幸彤(圖)今年曾收取Asia Democracy Network(ADN)共3000元。ADN昨日發表聲明,澄清該筆款項為鄒幸彤撰文的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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