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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人員可「升仙」 三讀通過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容許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在符合相關資格規定下,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但獲委任者離任律政司後,不可保留資深大律師的名銜。多名具法律背景的議員發言支持修訂,曾任律師會會長的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形容,原制度對任職律政司的事務律師不公,「制度上本身有瑕疵」,今次修例是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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