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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拒受查撞警車囚8周 網台男藏改裝遮囚8個月

【明報專訊】去年4月太子站外有「8.31」獻花活動,防暴警在附近截查一輛私家車時,男司機因拒絕受查並駕駛私家車撞向警車,早前裁定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罪成;車內另一經營網台的男子則涉管有一把可拆除金屬杆的縮骨遮,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裁判官香淑嫻昨判處司機監禁8周;男子則因涉案縮骨遮有嚴重殺傷力,判監8個月,並拒絕他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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