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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黃大仙集結罪脫 官:警供辭不可信

【明報專訊】前年10月多區有示威者堵路抗議《禁蒙面法》,警方封鎖黃大仙新光中心附近行人天橋,案發時15歲男學生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另一無業青年涉非法集結、拒捕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3罪全部不成立。裁判官莫子聰認為警員庭上供稱目睹被告面容,惟3份供辭和記事冊從沒提及這重要事項,是不合情理、不可信和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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