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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涉屯門串謀縱火 作供警認口供寫錯

【明報專訊】前年12月1日反修例運動中,6名年輕男女涉於屯門縱火,被控串謀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女警供稱當晚搜查首被告時,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放工經過㗎咋」,惟辯方在盤問時指女警在補錄口供中,卻寫上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明白,我冇嘢解釋」,女警承認出錯,並解釋「潛意識下寫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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