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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下屬曾否加班 地署經理涉作假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一名寮屋管制主任被投訴未有值早班,多取90分鐘加班費,負責調查的助理經理涉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書面供辭,令投訴最終不成立。涉案地政總署助理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當時的上司供稱,認為被告在向他口頭匯報時「好firm(肯定)」有技工見到主任值早班,故他將調查報告中「記得」(remember)字眼改為「確認」(con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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