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8歲青年在前年12月上水「和你shop」活動涉搶去警員一支霰彈槍,未有成功開槍。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拒捕罪,否認暴動、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襲警3罪。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孔武有力」,用手擊毁警員的防暴頭盔,又以頭部衝向警員的腋下,試圖搶奪霰彈槍,並拉下扳機位置3次,被警棍擊打其手臂3下後放手。另外,控方申請將涉案被企圖搶槍警員的身分保密,並獲法官批准。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暴動罪 襲警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霰彈槍 上水 和你Shop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