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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挑戰國安法「等於引火自焚」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前日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判囚9年,政務司長李家超昨日主動向傳媒表示,法庭稱罪行嚴重,須判處阻嚇刑期,「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香港國安法、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代價,終身後悔」。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罪成後,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接獲恐嚇電話,李家超稱「必須追究到底」,已要求警隊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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