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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帶要脅人身及財產安全非刑恐 大狀質疑拘捕不合理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拘捕一名18歲男子,涉嫌干犯串謀刑事恐嚇,據悉他涉在facebook群組發布呼籲抵制無綫電視及其廣告商帖文。有大律師指出,刑事恐嚇言論要附帶要脅字眼,威脅別人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等,質疑警方拘捕不合理。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表示,刑事恐嚇一般是說傷害他人身體,他不太肯定發表抵制商戶的言論,警方如何證明符合刑事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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