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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輕者黃臨福認3罪 判入教導所 12港人逃台細節曝光 案情指抵埗後「陸委會」接應

【明報專訊】潛逃台灣途中被內地執法人員截獲的12港人之一、現年17歲學生黃臨福,前年向旺角警署擲汽油彈,早前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兩罪,他昨日另就潛逃案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首次披露潛逃計劃內容,包括被告曾在多個「安全屋」匿藏,並獲告知抵台後會有「台灣陸委會人員」接應。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昨就兩案判黃入教導所,為12港人中首名在港判刑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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