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未成年男生涉去年2月12日縱火損壞中銀櫃員機、存款機等,事後復修費用達63.5萬元。兩人昨在區域法院各承認一項縱火罪,刑事損毁罪則存檔法庭。法官姚勳智將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判刑及聽取求情,其間為兩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稱案情相當嚴重,未必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相關字詞﹕721事件 陳彥霖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刑事毀壞 華富邨 縱火 櫃員機 中銀香港(2388)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