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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少年認毁中銀櫃員機 官:情節嚴重未必跟報告判

【明報專訊】兩名未成年男生涉去年2月12日縱火損壞中銀櫃員機、存款機等,事後復修費用達63.5萬元。兩人昨在區域法院各承認一項縱火罪,刑事損毁罪則存檔法庭。法官姚勳智將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判刑及聽取求情,其間為兩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稱案情相當嚴重,未必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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