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網民發起三罷「曙光行動」,一對23歲男女被指進入香港仔中心廣場的「名創優品」破壞,同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兩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法官指出,控方的閉路電視片段是黑白色,無法比對顏色,且亦未能依賴環境證供推論被告犯罪後逃跑。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區域法院 爆竊 名創優品(MINISO) 曙光行動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