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早前修訂《議事規則》,引入衣著規定,議員出席立法會大會時只可穿商務衣飾,例如唔可以穿有標誌、口號嘅衣物,運動裝都唔合適。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噚日到立法會回應第一條關於「推動體育發展」嘅口頭質詢,佢著咗印有「HONG KONG CHINA」同區徽嘅運動外套,入面著恤衫打呔,呢身打扮引嚟有議員講笑話佢唔符合商務衣飾嘅規定。 相關字詞﹕議事規則 立法會會議 商務衣飾 民政事務局 徐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