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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暴動首案 兩大專生囚54及45月 官指佔據二號橋交通要道 嚴重滋擾公眾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2日中大「二號橋」激烈衝突,兩名中大學生及兩名大專學生當場被捕,4人被控暴動等罪,為首宗中大衝突暴動案。經審訊後,專業教育學院(IVE)男生張俊浩(圖)和中大女生鄧希雯被裁定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6個月及3年9個月。另外,中大學生陳起行被控違反禁蒙面法,被判監禁兩個月。法官李慶年判刑指二號橋橫跨吐露港公路及港鐵東鐵線兩條南北交通要道,一旦再被示威者佔據,會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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