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家庭共5人涉在2010至2012年間,利用個人或自行持有「零收入」公司的合共10個銀行戶口洗黑錢,涉款18億港元,早前分別被陪審團裁定5項串謀洗黑錢及8項洗黑錢罪成,其中4人昨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禁2年1個半月至7年,同為被告的兩母女一度在庭上痛哭。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家庭主婦 地下錢莊 洗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