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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故意向電單車投擲 唐英傑案3警稱沒見警擲盾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昨日在高院進入第四天審訊,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3罪。控方傳召當日遭被告以電單車撞傷的3名警員作供,有警員稱現在仍未完全康復,手腕不時疼痛,開水樽蓋亦有困難;另一警員稱其右拇指未能正常屈曲。辯方盤問目擊事發警員時,指他故意向電單車擲盾牌,警員否認,而3名被撞警員亦稱沒看見有警員擲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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