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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看國安法對法治影響 陳文敏:禮崩樂壞 江樂士:非常安心

【明報專訊】全國性法律《港區國安法》生效一年,新法律執行引發爭議。有意見批評國安法與港沿用的普通法頻現矛盾,56人被控國安法面臨審判,僅兩成人獲准保釋。首宗國安法案件沒有陪審團,被告要法官相信「不再犯國安罪」才會獲准保釋,似乎與港人熟悉的法律制度大相逕庭;有意見認為新法例仍沿用「無罪假定」的審訊原則。國安法對本港法治有何影響?本報邀請法律界人士詳談他們的看法。【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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