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連鎖日本餐廳板前壽司一名前會計部男經理,涉於2005至07年間偽造銀行存款單,從而私吞公款逾2400萬元,公司於2007年揭發事件,男經理事後離港,約9年後返港,公司前年報警處理。男經理再企圖離港,後在羅湖被捕,他早前承認6項盜竊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暫委法官布思義判刑時稱,被告嚴重違反誠信,直斥被告行為無恥,最終判他監禁6年8個月。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違反誠信 板前壽司 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