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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署批建丁屋列33條件 助理署長再覆核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2014年捲入囤地風波,被揭發與丈夫在其管轄的元朗錦田買入農地,廉署及政府內部一度介入調查。兩夫婦早前提請司法覆核,稱等候近9年仍未獲地政總署審批農地興建4幢村屋,質疑署方有政治考慮。署方一個月後批准建屋,並施加33項條件,夫婦上周五(25日)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認為當中22項條件不合理及違法,要求推翻署方決定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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