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及後獲准保釋,她前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新聞材料及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等文件,且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警方存取、檢視和取用新聞資料及屬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等材料,以及向警方索償。這是繼《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前總監張志偉入稟後,第3名《蘋果日報》員工入稟,挑戰警方手法的合法性。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搜查令 新聞材料 法律專業保密權 陳沛敏 蘋果日報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