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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母獨留家牀爬蟑螂 官憫縱火男生改判社服

【明報專訊】去年2月29日為8.31事件半年,旺角入夜爆發衝突,一名18歲男學生把雨傘扔進火堆,早前承認縱火,判18個月感化。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原審裁判官張天雁申請刑期覆核。張官昨頒下裁決指出,縱火罪應判拘禁式刑罰,但據被告及他中風母親的報告,男生還押時家中衛生惡劣,至少有6至8隻蟑螂在母親牀邊徘徊,認為「伸出憐憫也一直是法官施行公義的一種方法」,決定改判男生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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