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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蘋果》託查冊 男子虛假陳述罰款

【明報專訊】繼港台時任編導蔡玉玲及大公報記者黃偉強因查車牌,分別被定罪罰款及准自簽守行為後,有一查冊公司獨資經營者聲稱應《蘋果日報》委託,在運輸署網上系統做車輛查冊時,訛稱目的為進行法律程序。該男子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6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稱,被告不應罔顧查冊表格上的選項,考慮到沒證據指他犯案與網上起底資料有關,最終判罰共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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