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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衝立會案終極上訴:須證集結意圖令人「害怕」

【明報專訊】因立法會宣誓風波被取消議員資格、現已流亡到美國的青年新政前召集人梁頌恆,2016年因衝擊立法會會議室,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周,梁頌恆早前向終審法院提終極上訴,案件昨日在終院審理。上訴方爭議「非法集結罪」中的控罪元素,認為控方須證明被告自知行為令人「害怕」,否則會令無辜的人入罪。法官聽畢陳辭,擇日頒布書面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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