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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外圍暴動案首判刑 兩青年囚32月 官:現場距離遠 不考慮理大內事情

【明報專訊】前年11月理工大學衝突,大批示威者於11月18日前往支援,兩名青年在佐敦加士居道天橋向警方防線推進時被捕,兩人早前承認暴動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為首宗理大外圍暴動案判刑。法官李俊文指出,雖然當時理大內發生連串暴動,但本案發生地點與理大相距一段距離,他判刑時不會考慮理大內的事情,而兩人分別正面衝擊警方及管有懷疑汽油彈,角色不同但罪責分別不大,判處兩人各監禁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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