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壹週刊》總編輯與兩公司承認違反私隱條例一案,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罰則不輕,相信有警惕作用。另外,對近月政府以保障私隱為由收緊公司查冊,記協發起新聞界聯署要求政府回應,楊健興稱此案印證傳媒查冊亦受私隱條例規範,政府不必憂慮傳媒濫用資料。 相關字詞﹕壹週刊 張栢芝 呂秉權 楊健興 記協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