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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待遇」看是否合理及必要 旅社食肆招聘列打針「無問題」 平機:未接種員工失獎金 或受法律挑戰

【明報專訊】僱主為推動員工接種新冠疫苗的獎勵,或對不打針員工構成差別待遇,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稱僱主要求未打針的員工停工是否構成歧視,需視乎有關安排必要性及合理性,但若僱主解僱未打針員工,要證明其必要性,難度就較高,而食肆員工因未打針不獲加薪或不獲獎金,該安排未必具有必要性,故食肆有可能遭受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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