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輕度智障的清潔工「發仔」李啟發被指前年10月12日以激光筆照射旺角警署,被控非法集結等罪,辯方早前爭議「發仔」智商不適合答辯,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訊,並傳召辯方精神科專家供控方盤問。控方在庭上突問辯方專家「收咗幾多錢?」遭裁判官質疑「咁以後係咪單單都可以問吓律師收幾多錢、專家收幾多錢?」 相關字詞﹕律政司 蒙面法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非法集結罪 雷射筆 旺角警署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