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下稱《頭條》)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港台工會聯同記協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決定,昨於高院續審。通訊局強調該集《頭條》播出時,示威引發仇警情緒,而疫情仍處高峰期,《頭條》嘲諷警察會從垃圾桶冒出來,沒考慮節目播出對警民關係的影響。法官一度質疑節目似乎圍繞警察使用個人防護裝備(PPE)一事,沒有評論示威。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仇警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司法機構 通訊事務管理局 頭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