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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非大狀人員倡准任資深大狀 鄭若驊建議改例 陳文敏質疑離任者是否仍保頭銜

【明報專訊】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去年取得大律師資格,上月29日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惹來關注。大律師公會昨向會員發信披露,律政司長鄭若驊建議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容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legal officers),包括事務律師,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公會稱建議對業界影響深遠,邀會員表達意見。香港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建議引伸一系列問題要處理,包括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離開律政司時,頭銜是否仍是資深大律師,是否沒高院發言權及是否受制於大律師專業守則等。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建議公平,不覺得令資深大律師名銜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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