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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犯罪」裁適用暴動案 湯偉雄獲准上訴終院

【明報專訊】前年7月28日上環衝突,時任健身公司東主夫婦湯偉雄、杜依蘭以及16歲少女被控暴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要求上訴庭釐清「伙同犯罪」(joint enterprise)原則可否套用於非法集結和暴動罪案件,上訴庭早前裁定適用,不在現場的犯案者同樣可入罪。湯偉雄就有關裁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辭,批出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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