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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炸藥回校案 次被告:向首被告交還錫紙包不果

【明報專訊】前年11月,兩名明愛馬鞍山中學男學生涉在校內保管烈性炸藥TATP的粉末,被控管有爆炸品等共3罪。次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自辯,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首被告「一片好意」將涉案錫紙包交給次被告,兩人均知道內有TATP粉末。次被告否認知情,自言對爆炸品無興趣,亦認為首被告關於炸藥的言論只是「講笑」,因學校響起鐘聲,他急於到禮堂集會,才暫時保管錫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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