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6月12日在金鐘中橡膠子彈的肺癌退休漢,於去年1月旺角示威現場被指不服從警員指示離開及抗拒拘捕,他否認一項拒捕罪受審,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劉淑嫻稱,被告當時與一名女子坐在地上,無依從警員警告離開,遭警員以涉非法集結罪名拘捕,惟被告不曾做出擾亂秩序行為,未能充分證明警員合法拘捕。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罪名不成立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毀壞財產 國歌法 612衝突 阻差辦公 反修例運動